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存在内外有别,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不同国家之间、国家标准与企业标准之间存在差异,都是客观情况,并将长期存在。 ——卫生部
滥用食品添加剂影响健康
N据新华社电
本报讯 瘦肉精、染色馒头、假薯粉……近来食品安全事件频频曝光,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焦点。卫生部昨日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蜂蜜》等4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标准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强调食品标签中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新标准还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三个“不得”。
新标准涵盖 2314个品种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锐介绍说,《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涵盖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加工助剂、胶母糖基础剂和食品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
新标准规定,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其中,删除了不再使用的、没有生产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编辑注:即俗称的面粉增白剂,5月1日起,国家禁止生产和在面粉中添加这两种物质)、甲醛等品种;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得掩盖食品本身或者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不得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等;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食品用香料分类、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等。
食品标签应该真实准确通俗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现行涉及食品标签管理的法规、标准进行了清理整合。修订后的标准强调了食品标签中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同时,食品标签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也不应具有暗示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食品名称应当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所使用的商品名称不应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示规定,规定了食品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标示要求,增加了推荐标示可能对人体致敏物质的要求。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是在分析近年来食品污染物监测等数据,参考借鉴国际食品法典和其他国家的标准、风险评估结果基础上修订完成,对现有标准中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增加了赭曲霉毒素A和玉米赤霉烯酮等指标,调整了其他真菌毒素指标覆盖的食品范围。
《蜂蜜》明确了蜜源要求,设置了果糖和葡萄糖、蔗糖等限量,增加了嗜渗酵母计数等规定,蜂蜜中的污染物、兽药残留等直接引用相关食品安全基础标准规定。
焦点答疑
苏丹红的账不能算到添加剂头上
昨日,卫生部就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添加剂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卫生部明确指出,非食用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
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是严重威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犯罪行为,同时也是阻碍我国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长期以来,一些单位混淆了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界限,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向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如孔雀石绿、苏丹红等)都称为添加剂,误将添加非食用物质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归结为滥用食品添加剂。
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卫生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了违法添加“黑名单”制度,共公布了5批共47种“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这47种物质都不是食品添加剂。
标准起草委员不得在相关企业任职
卫生部介绍,为确保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工作的公开透明,规定标准起草委员不得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职务。
为避免企业利益对标准的影响,还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标准起草单位主要是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二是标准草案严格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包括企业、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方均可提出修改意见;三是严格遴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特别规定委员不得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职务。严格遴选委员候选人,并将拟任委员上网公示,听取各方面意见,请各方监督。
八成食品添加剂已制定相应产品标准
另据卫生部介绍,目前,除食品用香料和胶母糖基础剂外,80%以上食品添加剂品种已制定(或指定)了相应的产品标准。
2010年至今,卫生部已制定公布了102项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指定了58项食品添加剂标准,完成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