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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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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蓉 本报讯 福建省统计局昨日发布的今年1—4月份经济数据显示,1—4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4.9%,按城乡分,城市上涨4.9%,农村上涨5.1%;按属性分,消费品价格上涨5.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6%;按用途分,食品类价格上涨10.9%,烟酒类上涨2.4%,衣着类下降4.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0.8%,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3.1%,交通和通讯类上涨0.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0%,居住类上涨7.4%。 其中,4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4%,比上年同期上涨5.6%。 此外,1—4月,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71.2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0%。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545.03元,增长1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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