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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02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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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7日

七大集团 “独享”公共项目?
广州疑将公共项目“行政特许”给数家大集团经营

N瞭望东方周刊

本报讯 今年5月,一份广州市政府文件引发了广州市民、学者、官员及媒体的热议。这份文件签发于2008年10月19日,但迄今尚未正式公开。据当地媒体报道,这份刚刚通过非正常渠道曝光的穗府【2008】39号文件(以下简称“39号文”)“偷偷摸摸”地将广州城市建设诸项目特许给了几大集团经营,涉及民生各方面却“事先不征求意见,事后不公开”,更有培植“垄断”之嫌。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官员则说:“我们自己认为,没有什么站不住脚,这都是依法依规,有章可循的。”

国企身份

获得“行政特许”

早在2009年9月,广州花都一环评公告上,就已经出现了“39号文”的身影,但任何公开渠道,都查不到此文原件。政府公开信息网站上,“38号”、“40号”文均在,独缺“39号”。

当时人们都并不知道,根据该文件,广州市政府要扶持组建六大投融资集团,分别是交通投资集团公司、水务投资集团公司、地铁集团公司、广州发展集团燃气板块、广日集团有限公司垃圾处理板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另外还有拟通过招投标“一次性打包出让”亚运城经营权的第七家企业。

这其中,后来引发争议最多的就是获得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的广日集团。

诡异的是,广日集团是因其国企身份才获得此“垄断”的经营权,而在获得此“特许经营权”后,广日并不是直接接手运作,而是与另一外资企业联合组建了一家“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来运营。但经过股权挪腾,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又成为了100%的国资企业,而这一变动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公开的通告。

是负巨债

还是赢百亿利润?

“39号文”预测,由于垃圾填埋场无现金收益,到2020年,广日集团垃圾处理板块资产总额将达到110亿元,负债约60亿元左右。

然而,广州市政府城市环卫相关职能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告诉记者,实际上,每年广州市的垃圾处理,直接能卖钱的,就能达到100个亿,这仅仅是“看得见”的利润。

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认为,如果涉及公共服务的这些行业都以这种垄断经营权的方式公司化运营,那么企业必定会从自身利益考虑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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