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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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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淑芳 通讯员 苏幼兰 本报讯 “买手机送800元话费。”现在不少手机店会打着这样的广告吸引消费者,却存在不少消费陷阱。日前发布的《4月份泉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维权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显示,4月份全市12315共受理申诉案件838起,以家用电子电器类的申诉案件最多,共186起,而通讯器材的申诉则占57起,涉及通讯器材的质量、欺诈等问题。 近日,家住泉州的曾先生,在丰泽区某商场购买了一部299元的手机。购机时,商家称买手机送800元话费,每月返还20元。然而,曾先生使用了1个月后,却发现每月必须保底消费40元。而在购机时,商家根本没有说明保底消费的情况,曾先生发现上当受骗。向商家讨要说法遭拒后,他立即联系了丰泽区12315。经过调解,商家同意向曾先生退还263元(扣除电话卡费用)。对此,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东西时要自己留个心眼,不要因贪小便宜上当受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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