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工作是联系托运,月薪2000元,货运公司却常常给他“进贡”,检察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将其批捕
N本报记者 吴臻
通讯员 仓经侦
本报讯 福州一家鞋业公司,常常有大量鞋子需要托运。按道理说,公司的运费可以打折,可公司却发现,他们的托运单价比普通市场价还高。民警调查发现,猫腻就在公司的两名业务员身上。
今年年初,福州公安局仓山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福州一家鞋业公司的报警。对方称,公司里有个联系托运的业务员老李,公司在核对他的托运账单时发现,他报的托运价格比一般托运价格高。
民警调查发现,老李存在收受贿赂的情况。据了解,2006年时,老李认识了厦门的一家货代公司员工小黄,当时老李的公司刚好有一批货物要托运到厦门,于是老李对小黄说,以后他公司的货物会一直找小黄的货代公司托运,但小黄要拿回扣给他。
拿回扣算是物流的潜规则了,小黄就答应了老李的要求。此后,公司的托运生意,老李都会找小黄。在接完单之后,小黄都会把回扣的钱打到老李的私人账户上。据了解,老李的回扣是按月来结算,每车货老李可以收到100元至200元不等的回扣。这几年来,老李还同时收取多家货代公司的回扣。
据了解,老李工资一个月就2000多元,而他每个月收到的回扣,达到了1万元。
在民警办案时,又发现老李的同事小陈也存在收受贿赂的情况。据民警初步查实,老李已收了20余万元的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