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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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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可 本报讯 今后,若有食品企业因产品质量问题被曝光、或被投诉2次经查实的,企业将被评为“D级”,这意味着要关门。日前,省质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对辖区食品企业按新修订的评定标准进行考核。新标准在原规定基础上,增加了年审、违法行为查处及有关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和食品安全事故等方面内容。 通知指出,质量安全等级评定是以量化的数据来准确反映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水平和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程度。今后,质监部门将以监督检查和强化问题整改为主要手段,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实施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可追溯制度。到今年底,各级质监局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的A级企业数和B级以上企业数,分别不低于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20%和95%,C级企业数低于5%,消灭D级企业。 我省新制定的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等级评定表共有7个项目,累计扣分≤5分的,为A级;≤8分的,为B级;﹤12分的,为C级;≥12分的,为D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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