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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3版:泉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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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6日
□“没护栏的内沟河害死人”追踪
将给内沟河建护栏

N见习记者 史国亮 张帆

本报讯 南安市洪濑镇西林村民黄女士雨夜绕路回家,因河水淹没路面20余厘米,一头栽入水流湍急的内沟河中溺亡(详见本报昨日A13版)。昨日,记者了解到,在洪濑镇政府等协调下,鞋厂已与死者一方达成补偿协议。

“给黄女士家属17万元的损失费,同时考虑其家中条件较差,厂方再提供4万元,供死者两名孩子读书。”鞋厂的黄厂长介绍,厂方在查阅了相关法律条款后,认为死者的遭遇不属于工伤范围,厂方的赔付也是出于人道。他解释称,当日厂方已劝诫员工不要冒雨回家,同时安排了宿舍以及食物供给。据了解,双方达成的调解款项,目前还没全额付清。

据了解,当地的溪霞村村委黄书记表示,村委会将加强对积水严重区域的巡查、值班力度,如遇险情及时启动救援。据洪濑镇的宣传委员张先生介绍,镇政府将在下个星期,开始建设该内沟河的防护栏等防护设施。同时,镇政府已安排对该段内沟河清淤,包括加粗原有的排水口管道。他表示,此处积水问题“由来已久”,但由于资金等条件限制,不能大规模疏堵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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