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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2版:泉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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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6日

杀人“富二代”一审判死刑
□“‘富二代’勒死女债主抛尸晋江”追踪

他的家人不服,当庭称要上诉

N本报记者 韩影

本报讯 欠下百万巨款,还债时企图用冥币蒙混过关。事情败露后,黄某添恼羞成怒,将女债主王某丽勒死后抛尸晋江,还拿走她身上的30多万元现金(详见本报去年9月17日A3版报道)。

昨日,这起曾震惊泉州的“富二代杀人案”有了新的进展——泉州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两罪并罚,判处黄某添死刑。

【案件回顾】 用冥币还款败露 “富二代”杀人抛尸

因家中条件殷实,今年24岁的黄某添在旁人眼里是一名“富二代”。他有一家烟酒公司,但却经营不善。

王某丽的女儿彭某是黄某添的同学,家中同样殷实。经彭某介绍,黄某添与王某丽相识后,多次向王某丽借款,累计100万元。但几个月过去了,黄某添的公司经营仍无起色,钱也迟迟没能归还,王某丽催债越催越紧。情急之下,黄某添并未向父亲求助,而是想用冥币欺骗债主。

去年9月10日下午,黄某添假称先要还款50万元,将王某丽骗到自己的办公室内。王某丽识破黄某添用冥币骗她后,双方陷入激烈争吵。黄某添先将王某丽掐晕,再用绳子将她勒死,并将她身上的30多万元据为己有。其后,黄某添将王某丽的尸体抛入晋江。

【法院判决】 两罪并罚 一审被判死刑

泉州中级法院认为,黄某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又已构成盗窃罪。两罪并罚,一审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此外,法院还责令黄某添退出剩余赃款2000元,返还给王某丽的亲属,并赔偿王某丽家人的经济损失494269元。

关于辩护人提出的“其行为是转化型抢劫”的辩护意见,法院未予采纳。法院认为,黄某添故意杀人的犯罪动机卑劣,罪行极其严重,且案发后还抛尸灭迹,主观恶性大,依法应从严惩处。鉴于他自愿认罪,且所窃取的财物已大部分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亲属,对其所犯盗窃罪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庭审现场】 被告人家属不服 大喊“判决不公”

法庭上的黄某添,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目色茫然,头始终垂着。主审席上,法官手中的判决书长达17页,整个宣判持续近半小时。得知自己被判了死刑,黄某添的头,一下子垂得更低了。法官判决的话音刚落,旁听席上就沸腾了,不断传出“不公平”和“要上诉”的声音。其中一对男女,尤其激动,他们自称是黄某添的父母。

男的说,孩子欠下的这100万,全是高利贷,不应受法律保护。他还说,死者王某丽生前还开设赌场,“硬是把孩子带坏了”;而女的则不断敲打法庭外的护栏,一边与法警激烈撕扯,一边哭喊“不公”。

被害人王某丽的丈夫彭先生,昨日也出现在了庭审现场。拿到判决书后,他深深地舒了一口气,“一命还一命,没有什么比这更公平的”。彭先生说,如果黄某添不被判死刑,他决不罢休,一定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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