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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05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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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6日

妻子带儿子裸聊 丈夫索10万精神赔偿

N法晚

经常上夜班,害怕爱妻寂寞,体贴的丈夫买来电脑给妻子解闷。不料妻子不仅迷上了“裸聊”,甚至多次带着儿子参与自己与情人的裸聊游戏中。

受到打击后,丈夫小强将妻子小丽和妻子的情人小伟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北京房山法院一审判决,“出轨者”小丽及情人小伟赔偿小强和小强的儿子精神损失费2万元。

买电脑供妻子消遣

小强是北京房山区的一个普通农民,中学毕业后找了个开大货车的活儿,经常需要跑长途。2002年,25岁的小强认识了一家饭馆的女服务员的妹妹小丽,当时小丽只有18岁。

小强很喜欢小丽,半年后两人结了婚。“因为她年龄小,没法领结婚证。”2004年儿子小杰出生,2008年1月30日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由于小强经常要跑长途,“我媳妇白天要照顾孩子,到了晚上老是一个人在家,很孤单。”小强说,为了弥补他不能在家陪伴妻子的愧疚,2009年9月,他买了台电脑,给妻子打发时间,还托人给她找了一份服装厂的工作。

2010年年初,有一天小强半夜醒来,走出卧室找小丽,谁想推门发现小丽只穿着一件透明内衣与网友聊天。

回家撞见妻子裸聊

一天,小强提前下班回家,他打开房间门的一刹那,发现妻子正在和网络上的一名陌生男人裸聊。见小强回家,小丽手忙脚乱地关闭视频。虽然很痛苦,但小强却没想过多地责怪妻子,只是希望她能知错就改。

可妻子变得一发不可收拾,隔不了几天就夜不归宿,原本甜蜜的两口子开始天天吵架、冷战。

2011年1月31日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小丽走后半个月,一天小强打开电脑,突然几张不堪入目的照片出现在电脑屏幕上,原来是小丽裸聊的记录。电脑中存的三四百张照片中,竟然还有儿子的画面,“小丽让儿子也参与到他们的裸聊中,太无耻了!”

2011年3月2日,小强将小丽和小伟告上法院。5月20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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