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北京晨报 京华时报
本报讯 30岁的广东无业男子陈定宁利用黑客软件控制他人电脑摄像头,继而拍下对方私密照片后再向其勒索钱财,被其要挟的一位女受害人曾是《非诚勿扰》中的人气女嘉宾。记者昨天获悉,陈定宁因敲诈勒索罪(未遂)被北京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电脑弹出自己裸照
去年5月,来自北京的陈美(化名)作为女嘉宾参加了江苏卫视的相亲节目《非诚勿扰》。7月20日,陈美的笔记本电脑突然有一封信在电脑桌面上自动弹开。对方自称是电脑黑客,偷拍了其裸照,要她把30210元汇到指定账户,否则就把裸照发到网上。
起初,陈美以为这只是一个恶作剧,并没有理会,但第二天下午,电脑上竟然弹出了自己的半身裸照和一个对话框。对话框的内容是给她最后一次机会,要求第二天中午12点前将钱存到指定的账户内,否则她的大批裸照会出现在各大色情网站及她的个人博客上。看到照片中的人确实是自己,陈美惊讶不已。她这才回想起,在最近一个月内,她的笔记本电脑的摄像头灯会偶尔亮起来,自己当时并没有在意。再三考虑后,陈美决定向警方报案。
去年10月18日,警方经过侦查,将位于广东家中的敲诈实施者陈定宁抓获归案。陈定宁对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还查出陈定宁的另一起犯罪事实。去年8月8日,陈定宁还向位于北京朝阳区的潘某的住处电脑中发送邮件,以掌握其裸照并将在网上发布为要挟,向对方索要30010元。
摄像头
不宜对准卧室
据陈定宁交代,去年五六月份,他在电视中看到了陈美,喜欢上了这个当时的人气女嘉宾。之后,自己便登录她的博客,查到她的QQ号和邮箱地址。出于好奇,陈定宁从网上下载了一些远程控制类的木马软件,并发到陈美的邮箱内,信的内容是“代言的事宜”。陈美看到邮件后进行点击,陈定宁于是成功将木马植入其电脑,控制了她的电脑摄像头及一些别的电脑程序。之后,他通过陈美自己的电脑摄像头抓拍了其很多隐私照片。
去年七八月份,陈定宁手头比较拮据,于是就萌生了敲诈的念头。之后,他便把三四张陈美的裸照发到她的电脑上并附上敲诈信。
因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陈定宁以张扬被害人隐私要挟勒索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之行为系犯罪未遂,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故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官表示,被告人利用受害人想成名的心理,向其发出所谓“代言的事宜”,实则是将木马病毒隐藏在文件内,植入对方的电脑,继而控制电脑摄像头,完成偷拍行为。法官在此提醒,不要轻信陌生的电子邮件或相关页面,不宜将电脑摄像头对准卧室等私密场所,以保护自己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