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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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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昨天,记者获悉,晋江法院一审以犯贪污罪,判处晋江人王某有期徒刑5年。 王某,35岁,虽只有小学文凭,但经商多年,原来还是晋江市灵源街道小布林社区居委会委员兼出纳。去年年初,晋江市检察院反贪局接到群众举报,在晋江五里工业园区征地期间,灵源街道小布林社区两委干部存在冒领征地补偿款的现象。同年3月,经初查,发现小布林社区确实存在征地补偿款被冒领的嫌疑。10月,检方将王某带回审查。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年底,晋江灵源街道小布林社区被列入晋江市五里工业园区的征地范围。2005年至2007年间,王某利用担任小布林社区居委会委员兼出纳,配合晋江市政府清点被征用土地地上物及发放地上物赔偿款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窜改的手段,骗取地上物赔偿款共计85415元。 案发后,王某的家属代其退出全部赃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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