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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闽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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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8日

受害者家属获赔8500元
□“99岁老太失手打死97岁老太”追踪

N本报记者 黄颖 通讯员 叶忠贤 沈志兴

本报讯 24日,南靖靖城镇99岁老太打死97岁老太一案有了新进展,经南靖检察院调解,双方家属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受害者家属获赔8500元。

5月3日,靖城镇下葛村一老房子内,两名近百岁的老太,由于琐事之争,99岁老太陈某抢过黄某的拐杖,击打黄某,黄某不幸被陈某击中头部致死(详见本报5月6日报道)。

由于陈某已99岁又有轻伤,正在住院进行治疗,公安机关只能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同时,陈某的儿子已过世,几个孙子生活又比较困难,在赔偿问题上“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拿出8500元赔偿受害人部分丧葬费。被害人黄某的家属对陈某杀了人却没有被公安机关羁押,赔偿问题又没有得到合理解决表示强烈不满,准备到县、市两级进行上访。

为此,南靖检察院靖城巡回检察工作室工作人员,联合侦查监督科干警、靖城派出所干警,多次召集双方家属调解,促使双方家属达成赔偿调解协议:由靖城镇镇政府预先垫付9000元,连同犯罪嫌疑人家属拿出的8500元,先行赔偿黄某的丧葬费。其他问题等待司法机关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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