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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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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涂明 本报讯 福州大洋百货一营业员看到别人忘了拔银行卡,便进行操作取走5000元。近日,鼓楼法院免予对其刑事处罚。 2009年11月19日下午2点多,在大洋百货上班的张小姐在鼓楼区八一七路中国工商银行南街支行ATM机上取款时,发现有一张银行卡遗忘在ATM机里没拔走,而且已输入密码并进入提款界面。张小姐便在该银行卡上取走5000元。一周后,张小姐畏惧,便投案自首,并将钱款全部退还给失主。 鼓楼法院认为,张小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案值人民币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案发后,她向东街派出所投案自首,并积极全额退清犯罪所得,确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且犯罪情节轻微,所以免予刑事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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