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华健
本报讯 昨日,石狮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起三年内,将新(改)建13所公办幼儿园,做到每个镇(街道)有1至2所公办幼儿园,并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缓解“入园难”。
届时,市区的公办园将达7所,班级100个,可容纳3000名幼儿,基本上满足城区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农村将达11所,每所12个班,班级总数约为132个,可接纳3960名幼儿就学,初步形成以公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意见》规定,原则上农村服务人口3000~6000人应设置1所幼儿园,规模不超过360人。各行政村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独立或联合举办幼儿园(包括设立附设幼儿园或幼儿班)。
村办幼儿园(班)必须是低收费、普惠性的幼儿园。因人口较少无法独立建园的建制村,应采取多种形式为适龄幼儿提供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鼓励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在行政村独立或联合举办分园或教学点。中小学校布局调整中被撤并的校舍,应优先用于改建为村办幼儿园。
目前,石狮市共有幼儿园(班)89所,其中独立设置幼儿园86所,小学附设学前班(幼儿班)3所。这当中,教育部门办7所,集体办46所,民办36所,在园生数17157人。
石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石狮目前公办园就读的幼儿数占全市在园幼儿总生数的40%以上,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9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