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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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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日

有不规范的老年公寓 就有“冷血护工”

N张永琪

最近一个“冷血护工”的电视报道引起轰动,它介绍的是郑州市淮河路与西环道李江沟村畅乐园老年公寓里发生的事。电视台记者蹲守6夜,录下了护工郑焕明凌晨三四点叫醒被护理老人时强迫他们喝尿、残忍殴打等行为。当地派出所称已将郑焕明拘留调查。(见本报今日A20版)

郑焕明之举已令人发指,只因为老人晚上尿多,他就不耐烦,采用逼其喝尿、绳索捆绑、猛击头部等野蛮举动虐待自己的服务对象,是可忍孰不可忍!

这既是道德沦丧,良知泯灭,也是违法施暴,故意伤害,已经涉嫌犯罪。当地派出所对其拘留调查,这是“冷血护工”应该得到的“回报”。

发生在畅乐园老年公寓的怪事,并不是孤例。搜索一下,类似虐待老人事件可谓屡见不鲜:济南82岁老人董淑云在风合家人老年公寓被护理人员打耳光、禁食、泼冷水;青岛八旬老人辛云彩被送到颐安康老年公寓第二天,院里就让护理人员将其一连捆了十余天……

可以说,“冷血护工” 不过是一些老年公寓掠夺性经营产下的怪胎,有不规范的老年公寓,就有“冷血护工”,这已成了一条铁律。从被曝光的老年公寓虐待老人事件看,这些公寓从劳务市场聘来的护工,几乎不培训就直接上岗,普遍缺乏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加上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工作时间长,劳动报酬低,一些护工怀恨在心,偷工减料,渐渐走上“冷血护工”的歧途。

因此,在依法惩处“冷血护工”时,也千万别让“冷血”的老年公寓金蝉脱壳,逃脱应有的惩罚。要杜绝虐待老人的残忍事件,需要从源头治理,民政部门责无旁贷当加强对老年公寓的整顿与监管:不符合条件的不准开办老年公寓,护理人员需培训上岗,督促老年公寓合理付给护工劳动报酬等等。别等酿成恶果才重视,风烛残年的老人实在承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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