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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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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华健 通讯员 蔡珍贵 本报讯 即日起至7月上旬,石狮市消委会公开招募50名消费维权志愿者,加大对市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 作为消费维权志愿者,能够提供的志愿服务包括:向消费者和经营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接受消委会的委托,调解简易消费纠纷,参与对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的咨询、调查、调解和诉讼;对市场上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发现经营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时,及时向消委会、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举报;可收集消费信息,听取社会各阶层对维权工作的意见、建议,向消委组织及监管部门反映消费动态和消费者意愿;还可参加消委会开展的消费体察、消费调查、监督检查、物价听证、维权经验交流等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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