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精神病人
就是保护每一个正常公民
是否精神病
不仅是个医学问题
N本报记者 谢秋莲
时事背景:
10日,酝酿、争论了26年之久的精神卫生法草案进入冲刺阶段,国务院法制办在这一天公布了精神卫生法草案全文,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3日,人民日报上发表署名评论《“权利思维”推动精神卫生立法》,认为该草案的总体思路体现了一种“权利思维”,进一步体现对权益的尊重、对权力的规范。
精神卫生法草案有哪些进步与不足,它能终结公众深恶痛绝的“被精神病”现象吗?本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代理过多起“被精神病”事件的公益律师黄雪涛等专家和相关业内人士。
一方面,该收治不收治,精神病甚至成为逃避刑责的避风港;另一方面,没病的却频频被收治
真正的“武疯子”(具有暴力倾向的躁狂型精神病患者)在制造血淋淋的惨案后,因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而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甚至未被强制收治的事情多次发生:2010年4月,江苏邳州人衡某在常州砍死砍伤邻居家5人,警方调查发现,衡某不是第一次杀人,2008年5月在长春曾用同样手段将一对夫妇砍死,因鉴定为精神病、无刑事责任能力而被释放,又未强制收治,2年后,他再酿惨案——在江苏常州,2010年3月和4月,2个月发生了5起精神病人伤人杀人事件;在浙江丽水市,2004年发生了9起精神病人杀人案……
另一方面,一些正常人却因为一些特别的原因“被精神病”,“精神病”成为某些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打击上访人员的工具:深圳邹宜均女士因财产纠纷被母亲和哥哥强送精神病院,江苏朱金红女士因财产问题被母亲唐美兰强送精神病院,河南漯河市农民徐林东帮邻居状告镇政府而被送进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六年半,湖北省十堰市网友彭宝泉因拍摄群众上访照片被派出所送精神病院……
最近最轰动的一起是武汉的徐武“被精神病”事件,武钢职工徐武因上访争取劳动权益而被单位和警方送进精神病院,他设法逃出医院在广州寻求媒体帮助时被不明身份者强押回武汉的精神病院,在媒体和公益律师的帮助下,他近日终于顺利出院。
(下转N2版)
精神病收治乱象频生
解码一
CFP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