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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泉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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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5日
假币大姐贩假币32万
一审判刑11年

N本报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黄秋萍

本报讯 短短5个月时间,贵州女子徐某先后4次从广东购进32万余元的假币运到石狮,找人合伙专门卖给老乡使用。昨日,徐某等11人被石狮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至11年不等。

去年2月份,36岁的徐某和老乡刘某事先预谋共同贩卖假币牟利,并商量由徐某负责联系假币来源,刘某负责联系假币买家、收取部分货款、代卖假币。随后,在去年3月至7月间,徐某先后4次从广东购买假币320700元运到石狮,囤积在自己的出租房中。在刘某介绍下,以13元或14元真币兑换100元假币的比例,将假币出售给在石狮务工的吴某等9个老乡使用。同年7月25日,徐某的假币窝点被警方查获,徐某、刘某以及9名购买假币的老乡被一网打尽。

石狮法院昨日就此案一审宣判,徐某和刘某因出售、购买假币罪,各处有期徒刑11年,并各处罚金15万;吴某等9人因购买假币罪,处有期徒刑11个月至2年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万至5万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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