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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泉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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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6日
为讨万元工资 锤杀工地工头


N本报记者 韩影

6月15日 泉州市中院

脖子连挨两刀,头部又遭锤击数下——午夜时分,包工头沈某军在熟睡中就被人夺去性命。行凶的,是他手下的一名临时工刘某。刘某因讨薪而动杀机,被检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推上被告席。昨日,泉州中院在晋江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

刘某,25岁,贵州人。两年前,他只身一人从老家赶来泉州打拼,经人介绍,到晋江市西滨镇一鞋材公司工地做起临时工。该工程的承包者,是时年53岁的江苏人沈某军。起初,由于都是外乡人,两人私交甚好。然而,随着沈某军拖欠工资,两人关系很快破裂。刘某自称,在工地打工近两年,沈某军共欠他近万元工资,三番五次讨要,都没拿到手。

去年11月,刘某起了杀心。当月21日晚上11时许,刘某带着菜刀和锤头,摸入沈某军宿舍,趁其熟睡之际,先朝脖子砍了两刀,未及沈某军清醒,又挥锤朝其头部连击数下,直至沈某军昏死,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沈某军符合钝性暴力作用,致重度颅脑损伤继发感染、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次日,刘某被晋江警方抓获。检方认为,刘某持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一人死亡,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责。

法庭上,刘某对检方指控的上述事实无异议。但其辩护人提出,刘某杀人为临时起意,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且在本案中沈某军因拖欠工资存在过错,请求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昨日,沈某军的妻子和女儿在庭上提出100万元的民事索赔。法庭上,沈某军的妻子一度情绪失控,几次大骂刘某“畜生”。休庭后,沈某军的女儿甚至找到主审法官,请求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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