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2011年6月16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本报记者 杨永敏 本报讯 我省将加强房地产开发商的资质动态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记者昨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被列入红色监管范围的企业在资质检查时,将受到全面核查。 据介绍,三类企业将被列入红色监管,包括: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被房地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处罚的,或者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截至2011年6月30日,已累计超过三年无开发项目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未参加2010年资质检查的。 不同监管范围的企业在资质检查时也将受到差别待遇,列入红色监管的企业,建设部门将按照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标准全面核查其资质条件;黄色监管企业,建设部门将重点核查企业开发项目和开发经营统计月报数据情况;绿色监管企业只需要通过《系统》报送数据,由检查部门通过《系统》进行确认即可。 |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