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含业委会小区,泉州中心市区最高限价70元/月;被指高收费小区物业搬出理由,物价部门均表态违规可投诉
“物业收的车辆停放服务费太贵了,政府有没有一个指导价或限价什么的呀?”连日来,泉州中心市区多个小区业主,在致电海都热线通968111时表示不解。
实际上,泉州中心市区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费早就有个标准(如右表格),包括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各种车型。针对业主反映较为集中的私家车地下车辆停放服务费,分为三个等级,每月分别收取50元、60元、70元的标准,最高不能超70元。
新标准针对的是中心市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管理收费,不包括公用停车位,也不包括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
2009年12月1日,物价部门制定的新标准实施至今,已有18个月,然而物价部门仍然接到投诉称,不少小区物业存在超标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的现象。多家物业公司则坦言,由于停车场管理成本提高,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偏低,令物业公司很难维持停车场的管理。
泉州市物价局昨日就此回应,物业公司所说的收费标准偏低只是一家之言。实施的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是经过科学测算后才确定下来的。这个标准并不低,已排在全省前列。
停车服务费标准 单位:元/辆 (据泉价[2009]111号文)
按月停放
——【维权看点】——
小区超标收费 3种方式可供举报
“我在盛世融城买了车位,每月要交给物业120元服务费,我觉得这样太贵了。”6月20日,市民伊女士致电海都热线通968111反映,她说泉州不少小区的地下车辆停放服务费,都只六七十元,可盛世融城小区,地下车辆停放服务费远远高出其他小区。
盛世融城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甘经理证实,小区有690多个地下停车位,多半已被业主购买,自购车位的业主,如按月缴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每月120元,如果一次性缴一整年的则可以打9折,平均每月为108元。
位于刺桐南路的阳光曼哈顿等小区,也存在超标收取地下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情况。该小区有100多个停车位,每个停车位每月的车辆停放服务费要100元。
而实际上,泉州中心市区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已于2009年12月1日实施。发文时,泉州中心市区所有物业管理单位都到泉州市物价局签领文件,同时物价局还通过网站等公布此文件。
泉州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负责人朱先生介绍,盛世融城与阳光曼哈顿两个小区均未成立业委会,超标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涉嫌违规行为。
3种途径可以进行投诉,可直接拨打12358举报电话,根据提示音投诉;也可将收费票据扫描,写清楚具体事情,发送到泉州市价格举报中心的电子邮箱qzww@public.qz.fj.cn举报;当然,还可直接到丰泽街339号信息大厦泉州市物价局7楼价格举报中心投诉。凡一经查实,多收价款将退还业主,同时根据价格管理法规,对相关物业公司处以多收价款的5倍以下的罚款。
虽有合同约定服务费
仍不可超过限价标准
面对业主提出车辆停放服务费超标收费,盛世融城物业服务中心的甘经理并没有回避。他称,在泉州物价部门规定的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实施之前,物业公司已跟小区业主签订合同,合同内明确指出车辆停放服务费为120元,而该合同应该有法律效应的。
对于物业公司提出与业主签有合同,而合同里的车辆停放服务费高于物价部门规定标准一事,泉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负责人朱先生解释,主要表现在前期物业管理中,部分物业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入伙合同,涉及的车辆停放服务费等收费条款高于政府指导价格。
但是,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不能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背。如果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物业公司就存在违规行为,合同仍属无效。因此,小区物业公司应该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停车服务标准制定收费标准,包括已和业主签订合同的小区也不能例外。
不少物业反映 收费标准偏低
采访过程中,多家物业公司抱怨,物价部门制定的停车收费标准偏低,如果不提高收费,现有的服务将难以为继。
记者从盛世融城物业服务中心了解到,自去年12月以来,已连续4次给员工提工资,目前仍不好招人。甘经理说,小区地下停车场安排了12个人值岗,每个员工工资1900元,这样下来,一个月就得2万多元工资。再加上停车位的设备维护等费用,如果按照70元的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小区的停车场只能降低服务标准。
记者随后在鲤城与丰泽两区探访时,泉秀街中远名城、美食街国泰官邸等十多家物业公司均有类似看法。祥远路上瑞士花园的车辆停放服务费每个月为70元。可物业公司负责人算了一笔账,停车场有200多个停车位,按照每个月70元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标准,总共就14000元左右。而地下停车场是全天亮灯,电费每个月就要6000元左右,还有保安、保洁员工资加起来一个月也要1万多元,灯、监控、水泵等系列维修费用,预算每个月也得3000元左右,加起来共19000元左右,为此,物业压力很大。
标准经科学测算
与福厦并齐省内前列
2008年,泉州市物价局对市区9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小区进行调查摸底,计算出停车服务管理的成本,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后,同年的9月份才开始试行。
2008年,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试行了一年,地下停车位收费每月70元。实践证明,该标准比较适合泉州的情况。而2009年12月1日出台的标准仅是对试行标准作小幅度调整。
然而,泉州多个小区物业公司称,这两年人员工资和物价都有较快上涨,而收费标准却没有相应的调整,给物业公司带来较大的压力。
“泉州的标准不算低,排在全省的前列。”泉州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解释,泉州中心市区的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为50元、60元、70元三个级别,并不算低。目前,泉州的车辆停放服务费最高标准70元位于全省前列,仅次于厦门市(最高标准80元),与省会城市福州的最高标准一样。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的制定,除了考虑到物业公司的经营成本,还应考虑到泉州当地居民的社会承受力。
——【争议焦点】——
提高停车收费 还是要走正规程序
“去年在泉州市物业协会开会时,不少公司提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偏低。”多家物业公司介绍,曾在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的会议上,反映过小区地下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偏低一事。前日,记者从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郑镇安处证实确有此事。
但泉州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昨日明确表示,在物价部门制定的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未调整时,如果物业公司超标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话,业主可以投诉,物价部门将对物业公司进行严处。
同时,物业公司要调整小区车辆停放服务费,必须经业委会同意。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则必须经“双过半业主”(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能调整车辆停放服务费,而且,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的指导价框架内,重新协商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记者昨晚发稿前获悉,市区多个小区物业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小区业委会成立,寄望于业委会成立后,能与物业公司协商,调整小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
——【物业出路】——
N本报记者 林继学 黄谨 实习生 王见明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