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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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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韩影 只因在电梯里与人擦肩碰撞,吴某便记恨在心并决意报复,从而酿下一起命案。昨日,记者从丰泽检察院获悉,此案的最后一名从犯庄某立,近日被丰泽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02年4月13日晚,庄某立与朋友吴某、庄某、曾某和王某(后4人均已领刑)在泉州市区一酒店消费,次日凌晨3时准备离开时,吴某在电梯中与一男子擦肩碰撞,两人发生口角后被人劝息。但吴某心中怒火不散,决意报复。不久后,在酒店大门外,该男子与同伴石某峰准备离开时,埋伏在一旁的吴某等4人冲上前,一阵拳打脚踢后四散逃开。石某峰被打死,那名男子也受了伤。 案发后,吴某、庄某、曾某和王某先后落网,并被追究刑责。今年2月,逃亡9年的庄某立在晋江老家落网。 ●消息来源:丰泽检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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