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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1版: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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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5日
闽出台2011年医院评价标准
全省医院将大排名

N本报记者 李熙慧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根据最新出台的《福建省2011年公立医院评价方案》和《福建省2011年民营医院评价方案》,全省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和一级及以上的民营医院都将按照评价方案打分排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9月20日前完成本辖区内医院评价工作,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以整改意见书的形式反馈给医院,限期整改。对评价不合格的医院,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省公立医院评价总分为500分,其中合格线为400分,基本合格线为350分;民营医院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合格线为80分,基本合格线为70分。从今年起,医院年度得分将以20%比例,计入下一年该医院的评审分数。

公立医院评价方案中,医疗质量占了一半分数,包括临床合理用药、临床合理用血、护士管理等十多个与患者息息相关的内容。

方案提出,医院科室不得对外承包,三级甲等医院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达到20%,复诊预约率要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除此之外,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也计入评分体系。

民营医院评价方案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范围执业,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等。

民营医院的药品使用也严格规定:要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对特殊管理药品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的采购、使用与安全要完善流程。

医院不得私自组织、采集、供应血液(含血浆),二级以上民营医院要设立独立的输血科(血库),建筑设施应满足工作需要,人员配备和设备配备要合理。临床用血的储存、检测和发放要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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