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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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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晋江打工的湖南人胡天勤,因和妻子感情不和心生怨恨,假扮摩的工,将单身年轻女子载到偏僻处后抢劫强奸,满足自己报复女性的变态心理(本报去年12月27日曾作报道)。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抢劫罪和强奸罪,判处胡天勤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万元。 胡天勤今年44岁,湖南人,曾因犯生产经营罪被判刑。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0月6日、11月2日、11月4日、12月4日,胡天勤先后四次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晋江池店等地以载客为由,借口抄近路或“自己驾驶证过期担心警察盘查”等,将4名受害女子载到池店或陈埭的偏僻处,采取暴力手段强奸并劫取财物。 □“常和妻子打架怄气 偏僻处抢劫强奸女工‘报复’”追踪 N本报记者 林小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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