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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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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读者刘先生:我之前在民生人寿投保了一份主险并附加了一份意外伤害险。之前遇到车祸,做了手术,手术后单据传给肇事方,但他们都不赔,我到法院起诉他们,但是现在还没有判决,也不知法院有没有立案。由于我投保了意外险,因此意外产生后我也向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不受理。 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法律工作部工作人员:保险理赔遵循补偿理赔的原则,在不知道侵权方赔偿的实际金额为多少时,保险公司没办法确定具体该赔偿多少。只有在侵权方赔偿了相应金额后,保险公司才有办法根据已补偿的金额,补偿不足的部分。由于刘先生目前已经到法院起诉侵权方,因此得等到法院判定对方赔偿多少金额后,再到保险公司理赔。 因此建议刘先生确认一下有没有立案,如果没有立案的话先确认因为什么原因没有立案,并可向专业的法律人士寻求帮助。 如果有立案则建议刘先生看一下相关文书材料,了解整个诉讼处理程序。另外,由于刘先生相关的票据文件要提供给法院以确定相关的法律责任,而目前根据大多数保险公司的理赔原则,证据的原件,保险公司一样很少会受理,因此建议刘先生在法院方面处理完后,再拿相关的证据和材料到保险公司处理。同时,原件也不一定拿得到。目前有的法院会将证据的原件复印留底,而将原件留给当事人,有的则不会,因此刘先生若没有票据的原件,可将票据证据的原件复印,并到法院盖上公章,附上说明,到保险公司后这些票据的复印件保险公司理赔时也受理。 “保险咨询台”读者电话咨询火热进行中!不论是保险公司的理赔问题,还是复杂的保险合同条款,抑或是您想给家里人都做一份保障规划,都欢迎拨打理财记者电话15060926731(海都报小吴),我们将利用主流都市媒体的优势,为您和专业保险人士搭建一个沟通的平台。另外,《理财周刊》理财师门诊报名也正在进行中,赶快拿起电话,拨打通往财富的热线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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