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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12版:财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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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30日
武汉国税局:
在汉网店征3%税

N经观

本报讯 近日,武汉国税局对淘宝网店开出430万元税单引发了街头巷尾的热议。记者从武汉国税局了解到,武汉作为个人网店征税试点地区,在武汉的个人网店达到皇冠级别的就要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按照销售额的3%进行交税。

对网店征税引发了武汉网店外迁的担忧,人民网报道称,在全国各地是否对网商征税的态度尚不明朗之时,武汉率先拉开个人网店征税闸门,可能涌现网店外迁潮。

另据中新网消息称,目前成都市方面也表示,即将建立一套统一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对成都的网商进行综合监管。同时,成都市国税局已着手对网店进行征税监管,对高新区的相关网店完成征税。

□说法 N经观

武汉国税搞错标准

虽然武汉国税只是希望对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进行征税,但显然,武汉国税搞错了标准。它把皇冠级定为征税的范围,但皇冠代表网店交易量,这并不能完全决定利润与销售额。个人认为,“企业认定”应当是一个向网店征税的较好标准,确定达到多少雇工,多少营业额和利润,必须进行企业认定,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税务工作也许才是正道。

如果从企业认定的角度,那么进行征税也未尝不可。但它得有一个前提,即首先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勒令网店进行工商登记并办理税务登记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头之后,才是税务部门出动收银子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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