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瞭望新闻周刊
核心提示:6月24日,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李元被免职,全国政协委员资格同时被撤销。之前的6月中旬,媒体已曝出了这位国土资源部前副部长被“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李元之所以会遭到如此严厉处分,主要是其退居二线后身兼数职,社会活动频繁,最终因违纪而“晚节不保”。
领导干部“权力期权化”和退休干部的去向与管理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多位专家建议,对退休领导干部去向进行制度性安排,同时通告立法等制度建设预防和治理干部退休后腐败。
现象
权力期权暗流不止
证监会前官员纷纷就任上市公司高管
2010年7月,有媒体对A股所有上市公司高管进行筛查后发现,有34家上市公司共聘请了23名证监会前官员担任高管。在这23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证监会前官员中,官位最高的是局级干部,一共有3人,官职最小的是科员,共1人,其余19名多为处级干部。
“这些上市公司和基金公司,都属于证监会监管;这些退休领导干部拥有任职期间建立的很多关系,必然能为企业带来或多或少的便利或好处。”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研究所副所长陈明生副教授说。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经过梳理发现,当前领导干部退休后大致有五大去向:一、告老还乡、回报桑梓。二、出任公职。一直以来,领导干部退休后(俗称退居二线,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退休——编者注)到人大、政协或各种社会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是中国政坛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三、高校任职。四、著书立说。五、企业兼职。
2007年4月,上海市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陈士杰相继被查,他们都曾是市政府主管房地产部门的高官,退休后又担任与房地产相关的行业协会或学会负责人,在许多房地产项目中扮演土地中介角色。
分析
权力为何能期权化
规定模糊、考虑不周使法规形同虚设
目前,退休领导干部权力期权化迹象比较普遍。有些领导干部喜欢提拔心腹,目的就是为退休后下海经商,可在行政审批、项目立项、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能够得到这些老部下的关照,获得更大的利益。有些领导干部在位时合法或不合法、合理或不合理地为一些企业、个人牟取非法利益。为规避法律,他们并不图眼前的回报,而是为日后退休、离职或辞职下海后牟取更大的利益打下基础。“权力期权化现象一旦蔓延,官场生态必将会被扭曲,就会出现新领导干部与老领导干部经济利益的紧密联盟。”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鲁照旺教授表示。
从目前情况分析,退休领导干部所以能权力期权化,法律法规不健全是主要原因。《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但这些规定比较模糊。比如对领导干部退休后所从事的工作能否认定权力“期权化”,都很难把握。
针对退休领导干部受聘到企业,《公务员法》中也有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但现实中,很难判断某些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是否“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相关规定形同虚设。而法律在规定从业限制监督主体时,也没有考虑到纠正退休领导干部违法从业工作的艰巨性。让“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这似乎并不现实。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全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胡仙芝认为,担心退休后丧失隐性特权,也是干部恋权的重要原因。
云南省一位从县长职位退下来的领导干部,曾私下对记者说:“在任时风光无限,不但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报纸上有名,而且公车出行,公款消费,工资基本不动,还享有很多隐性特权。退休后,表面看工资没有减少,但一些灰色的补贴、津贴就不存在了,这些在以前的收入中占很大比例。”
献策
消除隐性“权力磁场”
保障权力公开运行,同时提供人性化服务
东方IC供图
在受访专家看来,要消除退休领导干部隐性的“权力磁场”,前提是对在职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有效约束。
“监管现任领导干部实质就是监管权力,保障权力公开、透明地运行。”胡仙芝说,“其次,对于退休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和服务,除了要有必要的监督制度之外,还要有人性化的服务,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因为他们是老年群体,退休生活也需要多方面的关心和照顾。”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胡明教授也提出应“对退休领导干部去向进行制度性安排有利于预防权力期权化”。胡明同时表示,应该增加对退休领导干部的监督考核。
鲁照旺说,目前规定的一定时间的“权力冷却期”,还不足以对“影子权力”的影响形成有效遏制。因此,他认为,应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建立更详细的离职领导干部从业限制与职业回避制度,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离退休后返聘的监管制度,加大打击领导干部权力期权化的力度。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认为,要消除领导干部退休后的“心理落差”,就应先剥除在职领导干部的隐性“特权”。如果开车、住房补助等能够货币化,取消特殊福利,增加官员工资,那么其退休以后的工资也会相应提高,有助于避免退休官员心理上的失落。
□相关新闻
中纪委出三招防治“权力期权化”
中央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吴玉良近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纪委已经注意到个别领导干部的“权力期权化”问题,将进一步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贯彻执行。三是严肃查处违纪问题,防止“权力期权化”问题的发生。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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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知秋
本期主持
谢秋莲
滴水映太阳
缺的不是法
一出现棘手的社会问题,一些官员和专家总爱拿法律法规不完善来说事。可是《公务员法》中的“三年两不准”的退休从业禁忌其实早在2004年已被中央作为政令明文颁布,然而,不管是政令还是法律,这个从业禁忌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权力期权化”行为构成受贿罪是毫无疑问的,虽然认定上确实有困难,但这是考验司法部门智慧而不是法规缺失的问题。
呼吁加强对退休官员的监督虽然不能治本,但还算走在法治的轨道上。但呼吁对官员进行制度性安排,让其发挥余热,或者是将其隐性特权转化为货币工资,以减轻“权力期权化”风险的提议,就显得可笑,且不说这是变相赋予权力腐败的正当性,从就业大环境来说,也会对年轻人和其他职业的退休人员造成极大不公。
解决“权力期权化”问题,根本不在退休后的监管,而在对其在位时权力行使的有效监督上。“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如果权力、规则能透明运行,通过公平竞争决定企业命运,同时,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并公开制度,权力自然就会失去寻租的机会。
不抓住权力失范和法令不彰两个根本点,却“顾左右而言他”,岂不让人民捶心失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