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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泉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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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7日

晋江公办教师落聘者 可申报过渡合同教师

N本报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晋江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参加晋江市公办教师招聘而落聘的人员,可申报晋江市过渡合同教师。

日前,晋江市教育局发出《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晋江市公办教师招聘的落聘人员报名过渡合同教师招聘的公告》,明确教师招聘落聘人员申报为过渡合同教师的条件及办法。

申报对象可填写《2011年秋季晋江市过渡合同管理教师报名表》,于7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jjedu06@126.com)。晋江市教育局将根据师资需求情况,按一定比例在申报对象中,按教师招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切线并公布入围名单,由用人单位与入围人选进行双向选择。相关信息在晋江教育信息网(www.jjedu.com.cn)的“人事·招聘”栏目上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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