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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泉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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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0日

黄鹤楼清濛店 涉嫌欺诈消费者
泉州市工商局局长许瑞察称将督促当地工商查处
就是这本收据无意揭开牛蛙充田鸡的内幕

N本报记者 董加固 林继学 陈邵珣 谢明飞 见习记者 杨江参 陈秀洪 沈桂花 文/图

□“‘泡椒田鸡王’多为牛蛙造?” 追踪

本报讯 根据市民意外捡到的一本牛蛙进货收据,黄鹤楼清濛店“泡椒田鸡牛蛙造”,被记者揭开冰山一角(详见本报昨A3版)。昨日,记者再次暗访“黄鹤楼清濛店”,发现该店仍然以牛蛙充当田鸡,并称“田鸡王,牛蛙做,不欺骗消费者”。

“牛蛙充当田鸡做泡椒田鸡王”的投诉,已有先例——去年3月15日,鲤城区一消费者在消费这道菜时,发现所用原料是牛蛙后,辖区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尽管商家主观上没有故意欺诈消费者,但还是受到检讨整改,并对消费者进行赔偿的相关处罚。

昨日,针对本报报道,泉州市工商局局长许瑞察明确表示,“黄鹤楼清濛店”的做法,是以次充好,涉嫌欺诈消费者,他将督促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调查处理。

【动态】 记者再杀回马枪 餐厅依旧牛蛙充田鸡

昨晚7时许,本报记者回访“黄鹤楼清濛店”。

记者坐下点菜,菜单上,没有找到“泡椒田鸡王”这道菜。对此,服务员称,那一页刚好掉了。记者注意到,大部分消费者依然会点这道招牌菜“泡椒田鸡王”。

两斤的“泡椒田鸡王”上桌后,记者看到,主材料“田鸡”依然是大个头。一名大厅工作人员面对记者的提问,承认这是牛蛙,“田鸡王是用牛蛙做的,我们不欺骗消费者”。

【影响】

市烹饪协会秘书长:

促进行业自律发展

昨日泉州市烹饪行业协会吴清标秘书长告诉记者,与食品安全相比,虽然黄鹤楼清濛店的商家做法、性质没那么严重,也未造成严重的后果、影响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但这涉及一家企业的“诚信问题”。这家企业为赚取利润,涉嫌欺诈消费者,以次充好,而且又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没有“明示”自己的招聘菜有两种原料,显然是置自己的“诚信”于不顾。此事件经媒体报道后,会促进该行业的自律发展。

田鸡中吃出牛蛙

在湖北肯定遭投诉

湖北武汉一家湖北菜餐厅的厨师左师傅介绍,泡椒田鸡这道菜在湖北本地并不很流行,如果有客人点的话,几乎湖北菜餐厅都会做。

“湖北人嘴挑,对饮食要求很高,所以泡椒田鸡都是真本正料。”左师傅说,田鸡的肉质比较鲜嫩好吃,食材里用的是田鸡还是牛蛙,很多湖北人一吃便知,如果被发现用牛蛙,就要遭投诉。左师傅了解到,由于野生田鸡是保护动物,湖北的泡椒田鸡都用养殖田鸡做,他没听说有人用牛蛙来替代的。

同行餐厅:

调整采购只买进田鸡

昨日,泉州市区一湖北菜餐厅老板张先生,从报纸上得知黄鹤楼清濛店因为使用牛蛙制作“泡椒田鸡王”,可能涉嫌消费欺诈。当日上午,他立即要求餐厅采购人员不能买牛蛙,应该进田鸡来做菜。

“市场上,好一点的田鸡1斤要十三四块,成本比牛蛙高不少。”目前,虽然张先生的餐厅用田鸡做泡椒田鸡,但是,价格还没有变化,照样卖25元1斤。他说,按25元1斤来卖,餐厅几乎没有利润,但是为了迎合顾客需求,这道菜只能亏一点了。

【背景】

类似投诉的查处

鲤城区早有先例

去年3月15日,有一名消费者,到鲤城一家知名餐饮店,点了一道“泡椒田鸡王”,消费者根据对田鸡、牛蛙的熟知度,判断这家店做的“泡椒田鸡王”所用的原料,并不是田鸡,而是牛蛙,随后拨打12315投诉。3月26日,辖区工商执法人员经查,商家承认该消费者所吃的“泡椒田鸡王”,所用原料确为牛蛙,是工作人员弄错的,尽管商家并没主观故意要欺诈这名消费者,但是工商执法人员当日还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商家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商家写检讨书,自行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并对消费者进行赔偿的相关处理。

昨日,记者回访这家被整改过的餐饮店,尽管还有“泡椒田鸡王”这道招牌菜,但该店的厨房里已全部用田鸡。

【说法】

泉州市工商局:

商家做法两处违法

据泉州市工商局相关人士称,从报道内容来看,该商家的做法,一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商家既然承认店里的招牌菜“泡椒田鸡王”,有用牛蛙烹煮,也有用田鸡做,是应顾客要求而变化,但是该店并没有在显眼位置上,对顾客“明示”这道菜的原料,一般消费者在点这道菜时很少会主动指明要用田鸡作原料来做,商家是在隐瞒事实,并可以做到以次充好赚取利润。

另外,该商家做法还涉嫌欺诈消费者,而且从主观上来看,还是故意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泉州市工商局局长许瑞察明确表示,“黄鹤楼清濛店”的做法,是以次充好,涉嫌欺诈消费者,他将督促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调查处理。

□快刀短评 N猫头

诚信不张,唾面自干

尽管被曝光,“田鸡”的头牌还是照挂,牛蛙照卖,顾客照蒙,不更名,不认错。开店好几年,确实够淡定。

不装淡定,那怎么办?认错吗?招牌菜就得改;道歉吗?顾客要索赔;坦白卖过多少“田鸡”吗?部门罚起来不得了;保证诚信经营吧,那就要对每道菜负责,不单“田鸡”这一样。

是再忍一忍吗?说不定过几天就没人再来找事了。等风头过去,来吃“田鸡”的人又会多起来。

如果这办法也算“危机公关”,那不禁令人想起一句成语,叫“唾面自干”,它的本意是形容忍所不能忍。典出武则天的宰相娄师德,他为了让弟弟学会忍耐,问他:“别人朝你脸上吐口水该怎么办?”弟弟说:“没事,擦掉就是。”娄说:“错,不要擦,让它自己干掉,而且装作无所谓”。

如今这成语似乎不是什么好词,但不少商家却会用这本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