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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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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距离新学年开学只剩下一个多月时间,省教育厅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7月下旬以发布新闻、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报名地点。 省教育厅规定,对符合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由公办中小学校充分吸纳,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通过电脑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对符合接收条件但受学位限制未能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址和个人申请,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到经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所有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或其他民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一样享受省里统一规定的免费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政府资助范围。 据了解,我省将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数量的增加情况,在8月5日之前向省新华发行集团当地分公司追加教科书订数,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叶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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