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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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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黄秋萍 本报讯 他本是受害者,被工友打伤在先,可在索要医药费未果后,持刀捅伤对方泄愤。昨日,石狮法院一审判周某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要赔偿工友6.8万余元。 27岁的湖北人周某原本在石狮务工。2004年12月15日,周某因劳资纠纷与工友刘某发生争执,右眼被刘某打伤。两个小时后,周某携带刀具,来到石狮市区东港路一家茶叶店门口,向刘某索要医疗费。刘某不肯,两人再次发生争吵。争吵中,周某便持刀捅伤了工友的腰部。 周某这一刀,捅中了刘某的肾,导致其左肾破裂,最后不得不进行剖腹探查,并将左肾切除。后经鉴定,刘某的伤情已属重伤,属六级伤残。案发后,周某一直潜逃,直到今年2月15日才在湖北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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