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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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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6日

潘一恒家属拿到 首笔理赔款

N本报记者 章微 欧阳进权

李大泽/文 

张超晖/图

本报讯 7月23日,D301次动车司机潘一恒在生死关头,采取紧急制动,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自己的胸口却被闸把穿透。潘一恒生前购买了平安常青树保险和铁路部门团体养老险。昨日下午,平安人寿福建、温州分支机构通力配合,开辟绿色理赔通道,将理赔款5万余元交付到潘一恒家属手中。

同时,截至25日下午4时,中国平安完成了此次事故首笔赔付,确认在此次事故中出险客户共计23位,其中8人身亡,15人受伤,预计涉及赔付金额约73.1万元。

火车票含强制险

未买保险也获赔

除了商业车险,动车上其他伤亡的乘客也将得到理赔。

很多人并不知道,实际上,每张火车票都包含强制保险。根据1992年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都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而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负有限额为15万元的赔偿责任,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

根据这些法规,铁路旅客最高将可从铁路运输部门获得17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以及2000元行李损失赔偿。

也就是说,旅客在不买商业保险的情况下,仍然能获得铁道部门的赔偿。而商业保险的保额更高,不少保险公司的产品里对火车意外身故的赔付金额都是20万元。此外,根据保费不同,保额也会随之变化,投保人也可以选择50万元甚至更高的保额。

福州保险行业人士告诉记者,旅客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好投保意外伤害险再出行。虽然火车票中已包含了铁道部门的行业保险,但如果身故乘客购买了商业意外保险,其索赔金额不受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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