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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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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粮贩黄某国假称合作,骗取丰泽区北峰粮食管理站(以下简称粮站)的流转粮食调销贷款500万元,其中400万元被转为他用。原粮站站长彦某强因此构成失职罪,被泉州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黄某国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两人不服提出上诉,该案被省高级以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本报今年6月15日A5版曾作报道)。昨日,泉州中院一审重审宣判:彦某强犯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黄某国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20万元,并赔偿粮站经济损失400万元。 □“粮贩诈骗粮站400万 中院昨再次开庭”追踪 N本报记者 韩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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