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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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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淑芳 实习生 刘淑兰 本报讯 为图实惠办理了一张会员卡,换来的却是一连串烦心事。近日,消费者蔡女士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反映,她前往泉州某影城看电影,为了花掉会员卡里的95元,蔡女士想补5元差价购票,却被告知充值额只能是百元的倍数。 近日,《变形金刚3》在泉州热映,家住市区的蔡女士来到某影城购买电影票。此前,她已办理了该影城的会员卡,可享购票5折优惠。为了把卡里还剩下的95元花完,蔡女士与该影城协商,1张《变形金刚3》票价100元,折后价为50元,她向影城再支付5元的差价,购买2张电影票,这个想法立即遭商家拒绝。 “我们的电脑系统只能充值百元及其倍数的金额,全国院线都是这种做法。”该影城相关负责人解释,在消费者充值前,工作人员都会口头知会。如果怕余额用不完,蔡女士也可以选择到影城的食品部消费。“想要花掉卡里的余额真是没完没了。”蔡女士说,商家未事先声明不能补差价消费。她随后向泉州市工商局12315反映,影城同意退还蔡女士卡中的余额。 对此,福建温陵律师事务所胡长鸿律师认为,充值卡在法律上没有什么明确的概念,但实际应当就是预付款的性质。合同债务履行有先后或者同时履行之分,购买充值卡实际就是消费者先履行了合同义务。由于充值卡一般都涉及服务折扣的问题,因此商家要求一次只能充值100元的做法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商家不同意续充小面值的金额,若消费者提出要求,商家必须退还剩余的卡内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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