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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借工资不成 一怒点燃甲苯 一少年因犯放火罪,一审获刑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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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因预借工资不成,他撬开两桶甲苯,并用打火机点燃。结果,他自己和一个好友被烧伤,还险些危及20多名工友的生命安全。昨日,晋江法院一审以犯放火罪判处17岁的泉州人林某山有期徒刑两年。 今年1月11日晚,晋江西滨镇一鞋厂三楼车间,20多名工人像往常一样在流水线上忙碌着,工人林某山则闲坐着。之前,林某山跟老板钟某预借100元工资不成,很生气,甚至手持凳子想砸老板。经劝说后,林某山仍在那里生闷气。此时,好友林某过来劝说,但林某山并不领情,拿着一把锤子敲打流水线。接了一个电话后,他继续用锤子敲打地上的两桶甲苯。甲苯是易燃易爆物,林某赶紧上前劝他。林某山不理会,打开桶盖,掏出打火机点燃。 “轰”的一声响,大火窜起很高,林某山的手和脸被烧伤,而林某的脸部也被烧伤。“救火啊!”在楼上的老板钟某闻讯冲下楼,和几名工人手持灭火器救火,好在火势很快被控制。 案发后,西滨派出所迅速介入调查,随后传唤了在医院治疗的林某山和林某。经鉴定,林某山面部损伤程度为轻伤,双手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而林某因拒绝接受鉴定,无法查明其损伤程度。在警方调查时,钟某声称,此次过火面积约7平方米,两桶甲苯、两桶胶水、处理剂、四条电线、一条水管和三面墙壁熏黑,损失约两万元。但是,事后他又拒绝配合,无法查实具体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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