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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故宫的汇报迟了28天,但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却没有做出任何负面评价,而是肯定了故宫的调查过程和结果,然后责成故宫自己来追究“有关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没有其他外力的推动,主管部门默认故宫的管理者无责,受处罚的可能只是具体负责操作的那个理工科女硕士,而受到的处罚也顶多只是行政处罚而已。 这种轻飘飘的自查自纠游戏,实际上是对故宫的纵容,如此,故宫“破损门”就会像前面的失窃门、会所门、注册门一样大事化小,最终不了了之。关系监督和整改之门的后果,就是会很快爆发下一个“门”。 根据目前的信息,故宫存在着明显的监管制度不足和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依照法律,监管者已涉嫌渎职犯罪,而操作者的轻率行为也已涉嫌过失损毁文物罪。在主管部门不愿自净的情况下,司法部门更不应该旁观,而应该主动介入,迫使故宫和有关管理部门真正吸取教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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