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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泉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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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日
泉州市公安局昨召开停车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停车计时收费试行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现场记者三问停车管理公司

丰泽豪园的停车位卡杆,直到昨日上午10点才修好

N本报记者 尤燕姿 谢向明 文/图

昨日,泉州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谢永强,就中心市区从8月1日起试点停车计时收费的问题,通报相关信息。现场多家媒体记者提问热烈,包括泉州市畅顺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停车管理公司”)的身份等。截至目前,这一停车管理公司负责人如法人代表,始终没有露面,也没有任何公示信息。

谢永强在会上强调说,停车管理公司的收入除支付人员工资和必要的办公费用外,全部归财政所有,并接受审计的全程监督。

关于停车管理公司

管理权限如何?

实际收费车位

已“掌握”68%

据了解,中心市区道路有临时汽车停车位共5204位,其中,收费的2094位,占40.2%(扣掉正在修路的279位,实际收费是1815位)。目前,停车管理公司已接收停车位1232位,占实际收费车位的68%。

这5204个停车位中,有部分停车位是在各单位的红线范围内、围墙外的车位。警方称,这些涉及“红线”的车位,尽管产权归业主,但停车秩序仍属交警部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将公共资源占为己有。

收支如何分配?

收入支付工资

余额全部归财政

停车管理公司到底如何运营?谢永强昨日再次特别强调,泉州市交警支队只是接受市政府的委托,对停车管理公司进行监督;停车管理公司的收入除支付人员工资和必要的办公费用外,全部归财政所有,用于支付丰泽、鲤城区的卫生费和交通设施建设;停车管理公司接受审计的全程监督。

此前,7月26日,在泉州市交警支队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就停车管理公司的出身及运营这样称:该公司是由泉州市交警支队牵头成立的独具法人性质的停车管理公司;其财务收支,除成本外,盈余部分的10%拨付给两区卫生考评中心,其余用于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建设;由市财政、审计部门对收支加强监管。(详见本报7月27日A10版相关报道)。

公司到底是何身份?

没有经过招投标

企业嫌成本收不回

截至目前,这一停车管理公司负责人如法人代表,始终没有露面,也没有任何公示信息。此前,一直负责接受记者采访的“泉州市交警支队监管停车管理公司的林警官”则告诉记者,他只是从交警支队“抽调过来,暂时负责”。

昨日的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提问:

记者:泉州市畅顺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什么性质的公司?

谢永强:一家独具法人性质的公司。

记者:交警支队能够监管私营企业?

谢永强:市政府委托交警支队牵头组建该公司,该公司的运营服务受交警支队的指导、监管。

记者:怎么没有经过招投标来确认由哪一家社会停车管理公司管理?

谢永强:之前考虑过招投标,即每个车位每天收取7元的费用,但不少企业接受不了,觉得成本收不回来。

记者:如果是私营企业经营停车位,那么企业收入还要缴纳给政府(“全部归财政所有”),岂不是白做事?

谢永强:(没有正面回答)停车管理公司的收入都是有联网的,都有记录在案,每收入一分钱都是可以看得到的,所以肯定是会对收支做好一个交代。

关于停车监管

短信通知违停车主 3分钟内需驶离

就停车监管问题,谢永强同时透露,今后,泉州将建立停车管理信息平台,在各个停车点实行联网,实时发布停车位使用信息。

对进入泉州中心市区的车辆,交警还将在各主要路口,通过诱导屏实时发布停车位的地址及数量,以便车主更快地找到停车位。

此外,针对在主干道违章停车现象,交警支队成立停车秩序管理队,将通过巡逻监控车,对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通过联网,即时发短信通知车主,让车主在3分钟内将车辆开走,否则予以贴单处理。

拒缴现象通报

破坏停车卡口 肇事车主将被罚

谢永强通报,8月1日晚22时05分许,在丰泽豪园封闭式停车点,一辆闽C1E515轿车由出口逆向行驶,欲进入停车点,副驾驶室内一男子则强行将卡口处的卡杆往上顶,并自称“是丰泽豪园的业主”。当晚22时30分许,一辆闽CN6655轿车,从入口逆向驶出停车点,也将卡杆顶坏。这些被顶坏的卡杆,一直不能升降使用,直到昨日上午10点才修好。

据称,这两起破坏卡杆事件,均被停车点的监控拍下。目前,停车管理公司已报警,警方正介入调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道路交通安全法》,肇事车主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面临5~10日拘留并罚款500元,或15日以下拘留并罚款200~2000元等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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