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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11版:国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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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5日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我国首次当选 亚洲区域执委

本报讯 据卫生部4日消息,今年7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34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上,我国当选下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亚洲区域执委。这是我国首次当选该职。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区域执委分别来自亚洲、非洲、欧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近东、北美洲、西南太平洋共7个地区,区域执委每届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2届。区域执委的主要任务是代表所在区域参加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执委会议,对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草案和新标准立项审查、战略规划执行、秘书处能力评价、财务预算及特殊事项等提出意见和表决。

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席陈君石说,我国通过承担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更多工作,可以提高参与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能力,也有利于代表发展中国家发挥在制定国际食品标准中的作用。(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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