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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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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小明 通讯员 苏奕拉慈 本报讯 昨天,晋江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捕了22岁的漳州人江某。 江某是晋江陈埭某厂工人。7月29日凌晨,江某口渴醒来,发现三个舍友的三部手机在充电,便心生歹念,将三部手机偷走藏在被窝内。随后,江某将三部手机以300元的总价卖给一手机店。 随后几天,报警了的舍友发现,江某很关心案件进展,而且原本只抽2元香烟的他,那几天却抽起10几元的香烟。于是,舍友要求江某一起到派出所接受调查。面对警察审讯,江某交代了偷盗行为。经鉴定,被盗的三部手机价值4000多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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