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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9版:福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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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5日

变态前男友 制造“艳照门”

N本报记者 赵杨 毛朝青

本报讯 与女友分手数月后,一直要求复合,或者给他3000元的感情伤害费。被前女友小婷(化名)拒绝后,这男子直接将小婷的“艳照”发给了小婷的家人及现任男友,以此报复。

22岁的小婷是湖北人,独自来福州工作后,认识了在福州一家商场任小主管的孙某。面对孙某的热烈追求,小婷终于同意与其交往。两人交往一年多后,小婷觉得对方在亲热时,一些过分的要求难以理解,认为孙某心理有些变态,数月前提出了分手。之后,小婷有了新男友。

然而,数月来,孙某却经常上门或者短信对其进行骚扰,要求小婷与他复合,或者给他感情伤害费3000元,否则就要将两人在一起时的“艳照”发布。小婷不想跟孙某复合,对于感情伤害费也严词拒绝了。没有想到的是,孙某居然在前天把两人交往时拍下的激情照,发给了小婷的家人及其现在男友,让家人情绪失控。

昨日,小婷到东街派出所报警,民警随后赶往孙某工作的单位,岂料他已经辞职。目前东街派出所正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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