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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17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宣布了一系列支持香港金融业的政策,然后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披露细节,当中十项措施,包括:
1.人民币企业债额度增至500亿,发债对象扩展至内地企业;
2.人民币结算从20城市扩展至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
3.人民币回流机制分两种,一是RQFII,容许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内地证券市场,同时支持香港企业用人民币参与内地实体经济,即人民币直接投资(RFDI);
4.扩宽香港参与内地金融市场广度及深度,开放银行界债券市场;
5.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国债,今年额度增至200亿元;
6.香港银行业到内地发展进一步放宽;
7.港股ETF实施方案已完成,清算交收担保问题已得到解决;
8.继续支持内地企业赴港上市;
9.支持港资法人银行参与内地共同资金业务;
10.香港保险公司通过参股多种方式参与内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