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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1版: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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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0日

重大决策 要作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

N本报记者 薛辉

本报讯 昨日,省政府正式出台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规范行政决策,将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同时还将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特别更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都要及时依法处理。

重大决策失误要追究问责

省政府明确,我省规范行政决策,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都要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不得作出决策。

与此同时,我省还要加大决策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干部学法成绩

将成晋升依据之一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政府常务会议、政府部门厅(局、委、办)务会议必须建立学法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要举办2期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级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公务员培训班,并把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的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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