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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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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联合通告》 嫌犯逃亡近一年后自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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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邵珣 实习生 王伊莉 通讯员 吴曙明 本报讯 小林只因接了个电话,前去找同村的伙伴,结果成了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昨日,在外逃亡近1年的小林,因看到针对在逃人员自首“优惠政策”的信,主动来到鲤城刑侦七中队,投案自首。 去年9月19日,年仅20岁的小林,前往晋江,准备和女朋友一起回永春老家过中秋节。当晚,小林接到同村林某的电话,说让其开车去鲤城金龙街道附近接人。谁知,林某和四川人郑某等人,已经在金龙、常泰、江南一带,连续实施了多起抢劫、盗窃。小林和他们会合后,先是在金龙街道一养猪场附近,抢劫了受害人祁某人民币50余元、一辆电动车和一部手机。准备返回时,他们又在半路抢走了受害者张某人民币100元、一辆电动车和一部手机。据小林交代,因为台风来临,当日无法变卖电动车,台风过后,他就和女朋友返回永春了。后来,抢劫来的两部电动车被变卖后,他并没有分到赃款。 案发后,同伙相继落网,而小林则开始了近一年的逃亡生涯。 今年8月份,小林回老家时,看到了《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联合通告》。“我本来就打算自首了,刚好又看到这个通告,觉得是时候了”,小林说,他希望能够得到宽大处理,出来后要好好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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