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首次支持民间借贷按利滚利收账。《指导意见》称:出借人仅依据借据提起诉讼,如果借款人对借据的效力、金额等提出抗辩并有证据证明存在买卖、承揽、居间(近似于中介,记者注)等基础法律关系的,应当对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审理;如果借款人对借据没有异议的,可以不审查基础法律关系。《指导意见》还规定:出借人根据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请求借款人支付复利(俗称利滚利)的,只要约定利率不超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