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1年8月25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A15版:泉州新闻-晋石

  1. 版面导航
2011年8月25日
他突然启动机器,压碎工友的手掌,一审被判5年
没犯罪动机 也算故意伤害

N本报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黄秋萍

本报讯 同一个小组的2名机器操作工,一个在清扫压铸机,另一个突然将机器启动。结果,清扫机器的工人小姚右手掌被压碎。启动机器的工人柏某说,他不是故意的。不过,昨日,石狮法院一审还是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柏某有期徒刑5年。

主审法官称,柏某虽没有犯罪动机,但他明知小姚正在清扫机器,而故意启动压铸机,主观上有伤害小姚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小姚手掌被压碎的结果,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工友突然启动机器

他的手掌被压碎

今年28岁的湖南人柏某和工友小姚,均是石狮宝盖镇上浦村一家五金加工厂的工人。案发前10天左右,两人才先后进入该厂务工,并被分配到同一个小组,担任压铸机操作员。

“我当时正在清扫压铸机,之前把机器开关转到了手动位置。若要重启机器,要同时按两个开关才行。而这两个开关,就在我的身边。之后,我才放心地把右手伸进机器里清扫。”小姚讲述的这一幕,发生在2009年2月18日。

“突然,柏某在我背后把压铸机的两个手动开关同时按下,压铸机就启动了。我的右手掌来不及缩回,整个被压铸机压碎了。”这一次遭遇,让小姚失去了右手。不料,在事发后,柏某逃跑了。

今年3月,柏某被警方抓获。案发后,小姚将五金加工厂的老板告上法庭。索赔案在二审期间,经泉州中院主持调解,工厂老板赔了小姚15.5万元。

没有犯罪动机

能否算故意?

案件在庭审时,柏某认为他并没有犯罪动机,也不是故意的,本案应属于意外的工伤事故,不应该构成犯罪。

“本案虽没有充分证据证实柏某具有伤害小姚的犯罪动机,但根据本案各项证据,可认定柏某主观上具有伤害小姚的犯罪故意。”本案主审法官细说了其中的理由。在场工友程某证实,案发时,柏某是从小姚身后走向压铸机的,柏某可以看见小姚正在清扫压铸机。但是,他却走到小姚旁,同时按下了启动压铸机的两个开关,从而引发了悲剧。

此外,主审法官分析认为,柏某操作压铸机已有四五年工龄,他很清楚压铸机的操作流程,知道按下两个手动开关的后果。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