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淑芳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工商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于26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燕窝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对辖区内经营销售燕窝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市场巡查频率,对市场巡查中发现销售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有问题燕窝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追根溯源,做好流通环节燕窝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并于10月17日前报送情况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