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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04版:海峡新闻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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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成大医院 各罚15万
可能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台湾“卫生署”项目小组调查台大医院器官移植疏失,8月30日开会确定开出第一张罚单给台大医院和成大医院,各罚15万元(新台币,下同)。专家小组的调查结果,最快两周内完成。

项目小组8月30日根据违反台湾地区“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第11条,最高处15万元罚款,各对台大、成大开罚15万元;日后一旦确定受赠者遭感染,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还可能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卫生部门要求

提出赔偿方案

为进一步提供“移植艾滋器官受害者与家属”的医疗照顾,台湾“卫生署”邀集专家组成关怀协助小组,昨天召开第一次会议,由器捐中心邀集心理师、社工师、法律等领域9名专家组成,要求台大与成大医院必须取得病患与家属谅解,并研究出受害者医疗照护计划,主动提出受害者赔偿方案。

台“卫生署医事处处长”石崇良说:“现在最重要的是受害的病患本人与家属以及当天相关医护人员心理上的冲击,我们需要透过专业医疗人员进行一些辅导与关怀,后续相关补偿问题,也会在未来拟定计划来协助。”

台大检讨报告

协调师担责

台大误植艾滋器官事件已经暴发第5天,责任归属还没完全厘清前,传出台大检讨报告,把错算在协调师身上。据了解,这位协调师是相当资深的台大护理师,没有按照标准作业程序通报,才会导致艾滋器官移植到病患身上。

器官移植前的标准作业程序,应该是检验师打电话告知协调师,协调师再上台大检验报告系统确认,然后告知移植小组负责医师,最后才能登录到器官捐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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