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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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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达成调解 刮车人赔偿万元 □“车主自费装监控 揪出刮车人”追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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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杨清竹 通讯员 陈艺辉 本报讯 爱车停在小区停车场内,两年内被刮伤30余次,漳浦绥安镇阳光龙泉小区的业主邱先生为此损失上万元(详见本报7日A19版报道)。昨日,记者从漳浦县公安局获悉,经调解,刮车人赔付邱先生1万多元的损失,并向警方保证不再对邱先生的车子下“黑手”。 绥安派出所接警后,当即介入调查,确定为小区附近一汽车修理厂的王某刮车,原因是停车场将王某此前停车的位置安排给邱先生,导致王某不满。民警称,考虑到王某所做的事情对社会危害不大,警方对王某进行告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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