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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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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通讯员 郑爱国 本报记者 黄颖 本报讯 正大集团“正大虾料”的经营者洪某利用布条广告,虚假标注自己的产品“世界第一”、“世界最大”等字样,9月15日,龙海市工商局依法责令他停止此行为、消除影响并处10000元的罚款。 日前,工商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洪某为提高自己经营的正大集团“正大虾料”身价,在经营场所门前的墙上悬挂着横幅广告,广告上标:“正大集团 正大虾料 世界销量第一”、“正大集团 世界最大的南美白对虾育种和种苗生产企业,年销售虾苗700亿尾以上”。但他无法提供相关合法证明,已经构成利用广告对商品质量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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