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挺 通讯员 王莲花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厦门市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房政处获悉,于2008年交房入住的首批保障性租赁房,有30户正式退出,其中4户查明已有个人住房,26户收入超过保障房申请标准。
全国首批遭腾退
据房政处孙处长介绍,厦门首批保障性租赁房于2008年交房入住,3年承租期已满。新的审批发现,有30户家庭不符合保障房标准,其中4户已有住房(1户已退房,2户已签退房协议,1户已作出行政决定);26户目前收入水平高于保障房申请标准,其中2户已经主动退出,另外24户将签订过渡合同。
据悉,这是保障性住房制度实施以来,首个经历申请、准入、使用管理、退出全过程的案例。退出标准主要参照的是承租人生活条件改善和收入水平提高等指标。
暂行过渡政策
实现退出制度后,收入水平略高于保障房住房标准,但仍无力购买商品房的这部分群体怎么办?
孙处长说,对这部分群体将暂时执行过渡政策,那就是让他们继续住在原来的房子内,但在租金形式上先退出,租金将是市场价的70%左右水平,无法享受原来的政府补贴70%~90%的便利。未来,这部分群体或将向公共租赁房过渡。
据悉,厦门市正酝酿出台公共租赁房制度,有望近期出台。